【資料圖】
金融界8月4日消息,近日,武漢公積金對提取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進行局部調整,當天起施行。調整后的辦法中,職工及配偶名下無房,且本年度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(含本地公積金貸款、異地公積金貸款)、委托扣劃(含城市圈簽約)和購買住房類提取記錄的,即可辦理租房提取。在原來的提取管理辦法中,不只是本年度,而是過往有過貸款或提取的記錄,就不能再次辦理提取。因此,調整后的辦法進一步放寬了條件。此次調整后的辦法,取消租房提取"每年提取一次"的頻次限制,實行年度限額管理、不限提取次數(shù)。
(編輯:文靜)標簽: